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湖南幼专)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常德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为深入推进学校人才强校战略,落实学校“双高计划”、“升本计划”,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2023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南幼专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要求
1.岗位1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及学历;岗位2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特级教师称号。
2.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3.报考者须于一年内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定时间内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退回已发放的人才补贴。
(三)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可放宽在5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原则上以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四)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招聘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对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如提前辞职或自动离职等,将按有关办法对已发放待遇进行追偿;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聘用工作全过程;
3.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在学校官网发布(***)《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9月5日至9月1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2 日至9月 15 日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学历或职称层次+所学专业+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yzzgb@***。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但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资格初审和复审。
1.资格初审
报名即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严格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初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湖南幼专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贴有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③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报考者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暂未取得者可不提供);
⑤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口语教师岗位须达到一级乙等、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乙等);
⑥相关荣誉(奖励)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⑦相关学术成果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上述①~⑦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
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其纪律处分或限制报考等处理。
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和面试。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总分100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幼专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招聘的优秀人才根据《中共常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给予住房保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常人才发〔2019〕1号)、《中共常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关于打造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常人才发〔2022〕2号)的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执行常德市公办高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招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咨询电话:0736-7172273(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6-7282068(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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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9月5日